本招标项目京城昌图新能源辽宁昌图金家风电场(48MW)工程项目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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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投标人近四年至少应有项单机1.5MW以上风电场风机基础施工业绩(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及验收证明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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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注册时填写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招标人:京城昌图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吴家村路号 地
邮 编: 100040 邮
联系人: 赵宏玉 联
电 话:010-51792610 电话:
传 真:010-88356025
电 子 邮 件:
开 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