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名 称:新疆大学2018年学生社区粉刷修缮工程
招 标 人:新疆大学
项 目 概 况: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校本部1号、11号、16号、17号、18号楼;
二标段:校本部2号、3号、4号、6号、7号楼;
三标段:校本部5号、8号、9号、10号楼;
四标段:校本部19号、20号楼、南校区宿舍粉刷、三校区公寓楼屋面防水维修;
五标段:北校区1号、2号、3号、4号、5号楼;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201.643957万元;二标段:181.6197万元;三标段:127.723393万元;四标段:201.554006万元;五标段:139.602066万元;
招 标 范 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
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过3项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项目负责人最低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
7、提供项目负责人上一年度(2017年度)社保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由“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9、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新建法【2005】6号)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报 名 地 点: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大酒店8楼招标部
报 名 时 间:2018年06月22日至2018年06月28日(每天10:00—18: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3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大酒店8楼
报名时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及项目负责人上一年度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和“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上述资料需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赵 箭 朱振宏 0991-8863302 19999115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