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19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2019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审字[2018]20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8:2,招标人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2018年-2019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地点:迁安市城区;
资金来源:财政+业主自筹;
承发包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第一标段建设内容: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层数 建筑总面积(㎡)项目地址
1 燕阳小区7# 5 3097.06 燕山大路北段东侧
2 燕阳小区8# 5 3998.76
3 燕阳小区13# 5 6531
4 燕阳小区14# 5 6733.68
5 常青小区13# 5 4761.82 常青小区金桥街路北
6 常青小区14# 5 4761.82
7 常青小区17# 5 4476.12
8 常青小区19# 5 2841.28
9 常青小区20# 5 2913.71
10 华丰小区4# 5 4953.66 丰乐大路电力局家属院
11 华丰小区5# 5 6202.98
12 华丰小区6# 5 3716.28
13 华丰小区11# 5 1919.06 华丰加油站南侧
合计 56907.23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91日历天(包括设计、图审、施工准备、施工与竣工验收);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上述建设项目节能改造的设计与施工。具体节能改造内容包括屋面保温、防水及排水;外墙、楼梯间内墙、地下室顶棚、阳台底板的保温;外墙及楼梯间粉刷装饰,楼梯间扶手油漆;外窗更换;室外步道砖更换。自来水出户改造。
本标段招标总面积约56907.23 m2,估算总投资: 1686.09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与施工资质,其中:
设计资质要求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含)或以上资质;3)建筑专业设计丙级(含)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建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须出示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投标牵头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成员单位加盖牵头人印章即可(投标文件正本中须附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副本可以附复印件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印章),但签订合同时应由联合体各方与招标方共同签订合同。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到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人在近三年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家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该联合体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只接收送达投标文件签到时间最早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出借资质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分别提供声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无需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在资格评审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协助评委会查询该内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查询,联合体成员任意一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联合体投标按无效标处理)。查询路径:“信用”网站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一致)。
3.8每个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只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合成,不能被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的顺序。
3.9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下载开始时间:2018年06月25日8:30;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 06月29日17:30。
4.2投标人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应随时关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及时下载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迁安市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原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迁安市花园街689号 地 址: 迁安市花园街689号
邮 编: 064400 邮 编: 064400
联系人: 杨春宝马丽云 联系人: 高怀伟
电 话: 0315-7639719 电 话: 0315-5218587
传 真: 传 真: 0315-5218587
电子邮件:qazjjycb@163.com 电子邮件: hbjiapeng@163.com
2018 年 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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