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承德市隆化县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武警中队整体迁建项目已由隆化县发展改革局以隆发改投资复[2018]33、34、35号对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建设,以隆发改审批招标核准[2018]20、21、22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为隆化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除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化县蓝旗镇苏木营村
2.2工程规模:
2.2.1新建看守所综合办公楼一栋,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5851平方米,监舍建筑面积4683.73平方米,地上一层为被羁押人用房。看守所办公楼建筑面积1167.27平方米,地上三层,主要用于办案及管理用房、检察-院、法院、民警办公及生活用房、附属用房。
2.2.2新建行政拘留所一栋,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3669平方米,设计拘留150人(中型),用于被拘留人员拘留室、教育、文体、医疗、生活、劳动、亲属会见、民警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等。
2.2.3新建武警中队办公楼一栋,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692.55平方米,用于办公用房、宿舍、体教、附属生活用房等。
2.3计划工期:464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31日(其中设计周期: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批复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综合类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B本)有效,且无其他在施项目;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最多只接受2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主体施工内容单位。
3.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且不应存在不良记录;
3.6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含联合体及其成员各方)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登记注册
4.1.1根据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凡有意向参加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平台注册登记。
4.1.2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注册且通过验证的市场主体。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到承德市(市本级或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登录”模块登录交易平台办理业务。
4.1.3在承德市(市本级或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且验证通过的市场主体,其注册信息将统一上报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需登录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相关信息,选择信息验证地点,并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点进行现场验证。
4.1.4未注册过的市场主体,直接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完善相关信息,选择验证地点,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进行现场验证。
4.2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只发售电子版,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25日9时00分至2018年6月29日17时00分登录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由招标代理开标现场收取,只接受现金形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5.2须在开标现场提供银行保函原件。
5.3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出具(若为联合体,需从牵头人账户汇出)。
5.4投标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陆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页面“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透漏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页面“在线提疑”或“补遗公告”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7月1日17:00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7月2日17:00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18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化县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隆化县
联系人:李继光
电 话:139032426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承德市高新技术开发南区华峰地产C座918号
联系人:柴钧
电 话:0314-2555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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