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保忠泰光伏农业专业合作社忠义乡大弓沟村300K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由 康保县发展改革局 以 康发投资改备字〔2018〕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保忠泰光伏农业专业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省属帮扶单位河北旅游投资集团捐助和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康保忠泰光伏农业专业合作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康保忠泰光伏农业专业合作社忠义乡大弓沟村300K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2.2招标编号:HBHJ1806-ZJK1-103
2.3建设地点:康保县忠义乡大弓沟村
2.4资金来源:省属帮扶单位河北旅游投资集团捐助和银行贷款。
2.5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为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光伏扶贫电站共1个,总装机容量300KWP。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光伏扶贫电站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云监控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1:500地形图、地勘、初步设计(含业主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及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2)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沟道施工,10KV变压器采购安装施工,线路施工(指接入县政府配套建设变压器),场区内、外道路(大门外10米)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环保、水保等全部土建工程;
3)光伏方阵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组件、组件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汇流箱,电缆,光缆,接地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计量装置、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工程分界点为由组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为起点至接入康保县政府配套建设的变压器(工程报价中应包含变压器和低压电缆),以电缆接至400V变压器低压接线柱为终点,包括电缆接线及相关工作。电站设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能源部、工信部、国家认监委公布的最新年度“领跑者”计划技术标准。
4)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及光伏组件等)到货卸车、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项目并网前后所必须的全部试验,包括所有电气设备常规试验和特殊试验等;
6)按招标方要求制作安装施工期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7)负责办理电站施工的各项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消防备案及验收等;负责编制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配合安评机构完成安全技术服务;配合办理并网相关手续,包括并网协议及购售电合同签订、防雷测试及验收、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至取得最终监检报告、并网验收测试及取得报告、安全防护测试及取得报告等;配合项目水保、环保手续办理及验收。
8)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期拉水解决施工用水问题。
9)云监控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
10)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能源部、工信部、国家认监委公布的最新年度“领跑者”计划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并确保并网发电。
2.9计划工期:2018年8月31日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严禁中标施工公司借资质、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全部扣留质保金,终止合同,一律不予结算并上黑名单。 3.4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和支持维修机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供应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具有已完工并网运行的300K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并具有安全稳定运行的业绩证明(并网运行时间必须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 3.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行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合格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资质, 具有已完工并网运行的300K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并具有安全稳定运行的业绩证明(并网运行时间必须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 业绩。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严禁中标施工公司借资质、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全部扣留质保金,终止合同,一律不予结算并上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6-25 至 2018-06-29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1号窗口(康保县建设大街南侧四楼,联系电话:0313-5525089 )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单位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或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时,仅牵头人提供);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资质证书副本;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联合体协议书(仅限于联合体投标)。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以上资料除第(4)项以外,报名时须全部提供。 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请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1号窗口(康保县建设大街南侧四楼,联系电话:0313-5525089 )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建议在报名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86ztb.com)上完成注册,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验证。现要求投标单位在《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必须先通过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线下报名。否则后期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显示投标单位名称,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7-16 15:00 ,地点为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一号开标厅(康保县建设大街南侧四楼,联系电话:0313-5525089 )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路19号金鑫大厦401室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人: | 张建军、肖永华 |
电话: |
15831369518 |
电话: | 0313-598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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