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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环城西路经开区段二期工程(张家湾大桥)改造工程岩土详勘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25     浏览:1    
核心提示:怀化市环城西路经开区段二期工程(张家湾大桥)改造工程岩土详勘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怀化市

怀化市环城西路经开区段二期工程(张家湾大桥)改造工程岩土详勘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市环城西路经开区段二期工程(张家湾大桥)改造工程岩土详勘工程已由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怀发改投资[2017]69号准建怀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来自项目单位自筹100%项目备招标条件进行标。

2. 项目概况与标范

工程名称:怀化市环城西路经开区段二期工程(张家湾大桥)改造工程岩土详勘工程;

招标编号:HCHN2018-04-42;

建设地点:张家湾大桥段;

建设规模:设计范围内的张家湾大桥原桥人行道拆除及两侧加宽以及相配套的附属、交通、路灯、景观亮化工程等;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7256.30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

批准文号:怀发改投资[2017]69号;

招标范围:怀化市环城西路经开区段二期工程(张家湾大桥)改造工程岩土详勘工程,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勘察服务期:20 天(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等)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以及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4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正式职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近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资质挂靠;

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均无亏损(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投标人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在报名前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地进行考察、充分了解项目施工的环境及风险。

4. 招标文件获取

4.1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从2018年625日至2018年6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市政协15楼1512室信息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证书原件:(1)报名期间出具的介绍信(须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及身份证原件;(5)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6)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情况网络打印件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投标人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8)本项目招标公告“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贰套并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必须为原件。如上述资料及证件不全、弄虚作假、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或其它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概不接受。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女士

电  话:0745-2620558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怀化大厦国际名品城909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45-2529567、15580159889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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