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6月25日
招标编号:0747-1860SITCX069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钢板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
(2) 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3) 建设规模:项目依托已建成投产的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新建和改扩建13套炼油化工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占地面积约6541亩。
(4) 建设目标:在1200万吨/年原油加工规模的基础上,通过改扩建使原油加工能力达到1500万吨/年炼油,同时建设100万吨/年乙烯项目。
(5) 建设总投资:约人民币300亿元。
4. 招标范围: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钢板框架协议采购,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1) 通过本次招标,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取前2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招标人将分别授予其《中标通知书》,并与其签署框架协议;2家中标人的供货比例分配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签署的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有延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所投货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
(4)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综合单价将作为订单价格的基准价格记入《框架协议》。
(5)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采购订单》的实际采购量将参考其实际交货及时性、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等情况;本项目实行分批供货,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
5. 交货日期:具体采购数量及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6.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休息日除外),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网络标书销售:登陆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sinochemitc.com/zb,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购买。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
(提示:如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标书,为便于及时发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汇款附言里依次注明:招标编号后四位、用途和投标人名称,如“X069标书款 AAA公司”。)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16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1.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独立订立及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由投标人根据公司2015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项目质量投诉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后否决其投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由投标人根据公司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后否决其投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授权的唯一经销商;
证明材料:如为经销商投标,需提供有效的制造商出具的唯一经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8)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有效的GB/T19001-2008或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至少出具所代理产品的一家制造商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9) 投标人仓储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自有产权、长期租用协议20年及以上的长期租赁视同自有产权),产权面积与租用面积(租用协议20年以内的)按以下比例换算成仓储面积,仓储面积:产权面积:租用面积=1:1:10。
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0)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能源电力、船舶等行业的特大型企业,至少具有1项钢板的销售业绩;
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至少包含合同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总金额等信息)。
(11) 投标人201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000万元人民币。
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对于本次投标产品制造厂的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
证明材料: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1)-(13)条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招标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12. 其它
(1)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自己的身份。
(2)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钢板框架协议采购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inochemitc.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邮编: 100045
联系人: 李瑞千、常刚
联系电话: 18850573694、18065550663
电子邮件: liruiqian@sinochem.com、changgang@sinochem.com
传真: 010-80115555转766045
购买标书地址: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一层大厅西侧售标书处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马翠玲、王晓斌
电话: 010-59368971,010-59368256
传真: 010-59368911
购买标书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名称: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0200003319250001750
招 标 人: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邮编: 362103
联系人: 李付生
联系电话: 0595-27570293
电子邮件: lifusheng@sinochem.com
传真: 0595-27570568
招标人监督和回访部门: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纪检审计部
邮编: 362103
联系人: 纪检审计部庄勇
联系电话: 0595-27572313
电子邮箱: qzshjw@sinochem.com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0747-1860SITCX069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钢板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
(2) 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3) 建设规模:项目依托已建成投产的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新建和改扩建13套炼油化工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占地面积约6541亩。
(4) 建设目标:在1200万吨/年原油加工规模的基础上,通过改扩建使原油加工能力达到1500万吨/年炼油,同时建设100万吨/年乙烯项目。
(5) 建设总投资:约人民币300亿元。
4. 招标范围: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钢板框架协议采购,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1) 通过本次招标,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取前2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招标人将分别授予其《中标通知书》,并与其签署框架协议;2家中标人的供货比例分配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签署的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有延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所投货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
(4)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综合单价将作为订单价格的基准价格记入《框架协议》。
(5)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采购订单》的实际采购量将参考其实际交货及时性、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等情况;本项目实行分批供货,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
5. 交货日期:具体采购数量及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6.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休息日除外),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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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标书,为便于及时发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汇款附言里依次注明:招标编号后四位、用途和投标人名称,如“X069标书款 AAA公司”。)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16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1.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独立订立及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由投标人根据公司2015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项目质量投诉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后否决其投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由投标人根据公司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后否决其投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授权的唯一经销商;
证明材料:如为经销商投标,需提供有效的制造商出具的唯一经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8)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有效的GB/T19001-2008或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至少出具所代理产品的一家制造商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9) 投标人仓储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自有产权、长期租用协议20年及以上的长期租赁视同自有产权),产权面积与租用面积(租用协议20年以内的)按以下比例换算成仓储面积,仓储面积:产权面积:租用面积=1:1:10。
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0)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能源电力、船舶等行业的特大型企业,至少具有1项钢板的销售业绩;
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至少包含合同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总金额等信息)。
(11) 投标人201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000万元人民币。
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对于本次投标产品制造厂的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
证明材料: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1)-(13)条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招标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12. 其它
(1)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自己的身份。
(2)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钢板框架协议采购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inochemitc.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邮编: 100045
联系人: 李瑞千、常刚
联系电话: 18850573694、18065550663
电子邮件: liruiqian@sinochem.com、changgang@sinochem.com
传真: 010-80115555转766045
购买标书地址: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一层大厅西侧售标书处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马翠玲、王晓斌
电话: 010-59368971,010-59368256
传真: 010-59368911
购买标书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名称: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0200003319250001750
招 标 人: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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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362103
联系人: 李付生
联系电话: 0595-27570293
电子邮件: lifusheng@sinochem.com
传真: 0595-27570568
招标人监督和回访部门: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纪检审计部
邮编: 362103
联系人: 纪检审计部庄勇
联系电话: 0595-27572313
电子邮箱: qzshjw@sinochem.com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