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平安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16]79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海东市平安区民政局。现委托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东市平安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青海凌星公招(工程)2018-003
建设地点:平安区平安镇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其中新建综合服务楼一栋1740平方米,附属用房260平方米(包括锅炉房、配电室、门卫室、室内外供水供电、采暖等辅助设施)。
计划工期:六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证齐全,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投标人还需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3.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在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朝阳东路11号院内3楼招标部)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含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图纸另外收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06号六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海东市平安区民政局
联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12195
联系地址:海东市平安区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1-8211766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东路11号
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