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工程
一渡水镇潘家村村级道路新建工程(2018年第一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JCG2018-GC(XN)-011
1.招标条件
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工程一渡水镇潘家村村级道路新建工程(2018年第一批)已由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招[2018]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国开行贷款。招标人为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工程金石镇大源村村级道路新建工程(2018年第一批),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2 项目建设地点:新宁县一渡水镇潘家村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010126.00元,路线全长3.533km。
2.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项目计划工期:3个月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保修期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近五年内(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在本企业注册的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交本企业近六个月的本公司社保缴纳材料);
3.3拟任项目总工程师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交本企业近六个月的本公司社保缴纳材料);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招标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工程现场,了解工程情况;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本项目将于2018年 7 月 19 日当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当众举行公开开标仪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现场所需确认的资料签字认可。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出席开标仪式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宁县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新宁县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8739166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新宁地址):新宁县粮食局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739-4819899(办)13327296862
监管部门:新宁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宁县纪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电 话:0739-4822322/4823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