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ZY-2018-035)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联源热电有限公司4×50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集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厂房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为内蒙古联源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志远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4×50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集集中供热项目一期主厂房及附属配套建筑,建筑面积15000㎡。
2、建设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4、招标内容:施工图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3、本次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经检察院查询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6日至2018年07月0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内蒙古志远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材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
②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三证合一不提供);
③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的副本(三证合一不提供);
④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⑤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⑥ 有效的企业开户许可证;
⑦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 拟任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考核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⑨ 投标人携带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⑩ 购买者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除外)。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有效畅通,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16日09时00分。
地点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23号阳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联源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 编:015000
联系人:韩程飞
联系电话:1870492423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志远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峻峰华庭10号楼一单元2501室
邮 编:015000
联系人:邬志强
电 话:15344271121或0478-7806811
电子邮箱:nmgzhiy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