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城二号地块旧城及棚户区改造项目
15、17号综合楼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通县城二号地块旧城及棚户区改造项目15、17号综合楼监理已由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16】142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新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大通县城二号地块旧城及棚户区改造项目15、17号综合楼监理
2、招标编号:皓鼎(QH)2018002
3、建设地点:大通县河东片区
4、建筑内容及规模:面积21490.1平方米
5、计划工期:2018年7月20至2019年7月20日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施工的监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
3.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至2017年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省外投标人须提供需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线下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应登录《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18 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湟水花园小区西门正对面)报名及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须在现场报名完成后再使用CA锁在西宁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进行网上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新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889720507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楼8号房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71-4318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