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水流域衡阳市中心城区段排污口综合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蒸水流域衡阳市中心城区段排污口综合建设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发改审[2017]71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湘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蒸水流域衡阳市中心城区段排污口综合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蒸水河流域。
2.3 工程概况:蒸水流域衡阳市中心城区排污口综合建设项目为环保督查项目,该项目位于蒸水河市区段两岸(二塘高速收费站至蒸水河口,流域长度约14公里),涉及高新区、蒸湘区、石鼓区等三个城市建成区。项目现状情况和建设内容十分复杂,共约15个排污口截污和封堵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2个排污口截污引流,3个排污口封堵,新建污水提升泵站8座,截污管长约5.8公里;压力管道长约2.77公里,各类污水检查井69座、截流井9座、排气阀门井5座等,新建项目工程投资额为7800万元。项目建设工期要求2018年12月底以前完工,并项目建成后该流域无污水排入河道,竣工后养护保修期为3年。
2.4 工期要求:150天(本项目为环保督查重点项目,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务必完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竣工后养护保修期为3年
2.7 招标范围:蒸水流域衡阳市中心城区段排污口封堵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8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及密码),且无在建工程。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文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本项目工程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捌拾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若可通过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原件)
⑦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和学历证书(原件);
⑧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岗位证书、身份证及近六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原件)
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近五年内无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原件(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⑩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还需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其中:(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将被拒绝,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湘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高新区风顺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34-3122633
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31-85135397 0734-3121200 18107349969
传 真:0734-312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