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2招标人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96号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衡阳市城区智能停车系统和停车场建设PPP项目,招标人为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为PPP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咨询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设计单位、社会资本方、监理单位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衡阳市城区。
3.2建设内容及规模:1、建设立体机械式停车场(库);2、以定制智能化停车诱导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衡阳市智慧停车平台,实现衡阳市智能化停车管理和科学化停车诱导;3、制定智慧停车相关的技术、管理标准和制度;4、部分现有停车场的规划、改造及新建约10000个停车泊位。
3.3投资额度:项目投资规模约10亿元(人民币)。
3.4招标代理范围:衡阳市城区智能停车系统和停车场建设PPP项目的咨询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设计单位、社会资本方、监理单位等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8〕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衡阳市外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信息登记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证、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网络查询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部门自比选公告发布当月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时至2018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时止(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网上查询打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96号604室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楼会议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投标人须派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网上查询打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等原件参加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4-8857718。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9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4-8351851、1363734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