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莲湖分局关于丈八路土地储备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莲湖分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莲湖分局关于丈八路土地储备项目垃圾清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莲湖分局关于丈八路土地储备项目垃圾清运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8-SN-QC-FW-0596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莲湖分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243号
联系方式:029-8864306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29-88364981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丈八路土地储备项目垃圾整体挖运,并进行土地平整。经测量和评审,该垃圾山挖方量62715.7立方米,填方量3379.9立方米,垃圾清运量为81530.41立方米。
项目用途:垃圾清运
项目性质:市土地储备中心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631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具备合法有效的《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4日,08: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邮编:710075)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17日下午2:30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17日下午2: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9楼1901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洪涛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8364979-8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102846245822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