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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28     浏览:0    
核心提示:张家界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张家界综合客运枢

张家界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发改审批【2018】 15号批准建设,并以张发改审批【2018】30号文核准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招标。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筹措,招标人为张家界站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街道办事处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8435.00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旅游集散中心、城市交通服务中心、司乘人员服务接待中心、检修车间及其他建筑;地下建筑:配套商业、出租车停车场、地下车库;室外道路广场;绿地景观;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工程等,工程建设总投资约人民币90080.42万元

2.4  招标范围:以初步设计为依据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地勘等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②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亮化、电气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③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并确保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4.2  采购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

2.4.3  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地上建筑:旅游集散中心、城市交通服务中心、司乘人员服务接待中心、检修车间及其他建筑;地下建筑:配套商业、出租车停车场、地下车库;室外道路广场;绿地景观;安装工程等,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工程资料编制,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正常使用的施工总承包(详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工期要求:本项目建设期16个月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并达到规范的要求,积极采用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5%;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积极落实装配式建筑设计成果,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及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截止2017年12月31日投标人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联合体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近五年至少承担过一个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房建工程)的施工任务;并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

3.4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且无在建工程;

3.6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近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4.1  4.1  请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8629日至20187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00时至5:00时,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成员公章)持:1、法定代表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报名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各成员);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7、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职称证原件;8、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9、拟任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10、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上岗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1、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12月至20185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联合体各成员);12、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报名、购买招标资料并签署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的书面承诺。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其余均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4.2  未按4.1条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400元/套,图纸及资料600元/套;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邮箱1844225853@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采用均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5.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运作模式

按照市投融资决策委员会批复的该项目建设方案,通过合同约定执行。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也可以提供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托管账户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4项规定。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31日09时00分整;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须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施工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施工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投标补偿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2160112

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提交投标文件前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3.联系方式

  人:张家界站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77528739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张家界市南庄坪路桥公司三楼

  人:石女士

    话:18874419832

    箱:1844225853@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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