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能源院公务和生产用车社会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709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网能源院公务和生产用车社会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37098),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南网能源院公务和生产用车社会租赁项目
2018001
南网能源院公务和生产用车社会租赁
8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00
/
(二)项目概述:为保障南网能源院公务和生产用车的出行,提高交通运输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专业性,规范经费管理,拟对公务和生产用车社会租赁服务单位进行优化选择,特制定此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属于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项目授权。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
在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没有诚信和廉洁方面的不良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
1
企业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元或以上。
南网能源院公务和生产用车社会租赁项目
2
应具有车辆租赁资格(广州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对汽车租赁经营者实行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的,考核结果应合格。
南网能源院公务和生产用车社会租赁项目
3
提供车辆行驶里程在20万公里以内,车况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应符合当地政府对车况要求)。
南网能源院公务和生产用车社会租赁项目
4
供应商投标车辆保险均需上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及其他相关险种,驾驶员驾龄需在3年及以上、年龄50岁或以下。
南网能源院公务和生产用车社会租赁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9日10时00分00秒至2018年07月06日17时00分00秒,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招标文件。
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招标项目所属省级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020-38122546,020-38122541。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020-36620742。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支付标书费,电子发票开具后会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发票下载地址至投标人预留手机,投标人可根据下载地址在IE浏览器中下载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其他商务投标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6月29日10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9日10时0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7月19日9时00分00秒至10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10楼。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需单独另附以下材料一份供核实: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需同步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4)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上述材料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另外单独提交,各1份,提交时无需密封。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07月19日10时00分00秒;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10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发布媒介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单位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宣传监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36627353;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nyyjd@csg.cn。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020-36627332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5楼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20-38122367
电子邮件: nwzb@csg.cn
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