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149
一、招标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由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子项目包括昌盛路(含桥梁工程)、临江北路(含桥梁工程)、南园横路、孟家塘安置点场平工程,设计概算合计45052.59万元。其中:
昌盛路约3.7km,宽度32m,路基挖方约14万m³,填方约10.1万m³,路面结构18cm沥青砼+50cm水稳层,概算合计16648万元。其中昌盛路桥梁工程(采用24+3×34+24)m五跨飞燕式葵花拱桥,桥梁宽32m,全长约153.6m,概算约3215.66万元。
南园横路约2.07km,宽度32m,新建2道箱涵及8道圆管涵,土石方开挖20万m³,回填3万m³,概算约9807.79万元;
临江北路约2.11km,宽度为 32m,土石方开挖15万m³,土方填筑约3万m³,概算约为10796.78万元。其中临江北路桥跨径全长270m,共分三联:第一联跨径布置为4×25m,第二联(异形跨)跨径布置为3×23.33m,第三联跨径布置为4×25m,桥宽32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制小箱梁,概算约4278.93万元。
孟家塘一期安置点。孟家塘一期工程场土石方60万m³,概算约7080万元。
2、招标范围: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昌工业园区PPP项目新昌项目部桥梁、道路所需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72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9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74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水下C30 | m³ | 54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10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³ | 9900 | |
合计 | 31800 | ||||
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12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交货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昌工业园区PPP项目新昌项目部工程工地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1)水泥:应采用高品质的强度等级为52.5级和42.5级的硅酸盐水泥。
2)骨料:C40-C55砼的粗骨料应采用0.5-1.5CM规格高标号碎石,C30-C35砼应采用2-4CM规格碎石或卵石,C25砼及以下标号砼才允许采用4-8CM规格卵石,碎卵石质量必须符合GBIT14685-2001标准。C55砼要求采用细度模数3.0以上的粗砂,C30及以上砼的细骨料采用中细度模数2.5-3.0的砂,不得采用细砂,质量必须满足GBIT14684-2001标准。
3)粗集料:应采用连续级配,碎石宜采用锤击式破碎生产。碎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20mm。
4)微膨胀混凝土均采用掺入6~8%TF-P膨胀剂、TF-2009纤维(每立方混凝土掺量0.9公斤)。
5)成品商混产品规格、质量须符合《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及设计图纸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2年内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商品混凝土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8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有效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邮箱:240616524@qq.com,以供招标组织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本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以及投标保证金(如果有)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A703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陈丽霞
电 话:028-84475188
九、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