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开审投资【201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修建污水管网三条约4100米(小屯工作站至龙飞物流园、新华联公司至小微企业科创园西、现状坑塘至小微企业科创园西)。
2.2工程名称:小屯工业区污水管网工程
2.3建设地点:河北省清河县。
2.4建设规模:修建污水管网三条约4100米。
2.5招标范围:经现场勘查,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6合同估算价:2349119.06元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9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进行核实。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8年6月29日9:00至2018年7月5日17:3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8年6月29日9:0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7月5日17:30。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www.zbb.hebjs.gov.cn”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www.zbb.hebjs.gov.cn”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李素清、张清波、藏玉峰、李奔,其中李素清为招标小组负责人。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邢台市清河县泰山中路一号
联系人:赵艳霞
联系电话:0319-82910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联系人:李奔、路明
联系电话:0319-2603098
邮箱:133432193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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