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专项财务审计事务所招标(2018-2020)
招标公告
采 购 人:能源局核电司
采购代理机构: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DLN18JFR135C11506BD
项目名称:核电专项财务审计事务所招标(2018-2020)
采购预算:400万
1. 招标范围
采购人拟进行核电专项2018-2020年课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以进一步提高核电专项财务审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现公开招标遴选8家会计师事务所入围组成“核电专项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协助采购人开展财务验收、监督检查、延伸审计等工作。
服务期: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采购代理收款银行名称: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2810005600252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核电专项审计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发售时间:2018年7月2日9:00—2018年7月9日 17:00(北京时间)。
(4)联系人:高先生 / 赵女士 电话:010-88023404-806 / 10-88023034-802 邮箱:gaokun@cnpe.cc / zhaohong@cnpe.cc
3.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D座地下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26日 9:00(北京时间)。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了5个及以上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课题的财务审计工作,且执业人员没有受过执业投诉处罚;
(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能被列入“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且处罚期限未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应遵守的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5.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拒绝逾期投标。
7. 保密及廉洁
投标单位须遵守投标承诺函的保密和诚信要求,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