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18157
一、招标说明
受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市小寨海绵城市Ⅱ标段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采购。本次招标的标的物由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市小寨海绵城市Ⅱ标段工程项目部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货物结算。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市小寨海绵城市Ⅱ标段工程混凝土采购项目主要施工项目包括:纬零街新建雨水箱涵工程,由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市小寨项目部负责施工。
工程建设总工期暂定一年。
2、招标范围:
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市小寨项目部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预计需求总量5.473万方。
3、采购数量:
3.1本次招标商品混凝土,主要规格为C20-C35。采购数量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及结算单位 | 商品混凝土总量(万m3) | 备注 |
纬零街雨水箱涵工程 | 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市小寨海绵城市Ⅱ标段工程项目部 | 5.473 | 规格型号及对应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一览表 |
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包件范围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包件及包件范围内商品混凝土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2、本次招标计划确定2-3名中标候选人。
3.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4、交货时间:2018年7月份至-合同工程完工(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市小寨项目部施工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泵送至招标人指定工地浇筑仓位。泵送机械为汽车式混凝土泵车或车载式混凝土输送泵或油动式混凝土输送泵。招标人自备泵送机械或不使用泵送机械时,其“泵送入仓费”从合同单价中扣除。
7、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委托的中心试验室指派的专人“驻站”,对中标人混凝土生产、原材料、试验、供应等全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控。随时抽检,由买方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并具体实施。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壹仟万人民币及以上,持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1.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单份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且合同中含有C30以上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明细的供货合同不得少于2份。(附合同扫描件)。
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5近三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信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已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3日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四路西京酒店11楼(详细地址)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鲜章)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套工本费1000元/本,仅接受现金方式,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均不予以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四路西京酒店11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和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市小寨海绵城市Ⅱ标段工程项目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四路西京酒店11楼
邮编:710061
联系人:梁桐业
电话:13893203300
电子邮件:
招标机构: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浩
电话:029-86178686-8769
九、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9-86267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