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2018021号
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公司)2018年第二十一批集中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二、招标范围
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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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JDTDF2018040 |
宁晋热电粉煤灰、炉渣及石膏(含废泥)的销售、运输 |
国家电投集团宁晋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的粉煤灰、炉渣及石膏(含废泥)销售、运输。其中,粉煤灰(干灰)50000吨、炉渣30000吨及石膏(含废泥)22000吨,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粉煤灰、炉渣、石膏(含废泥)清运所需的人员、车辆、清扫工具、维修器具、劳保用品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
1000.00 |
2 |
GJDTDF2018041 |
宁晋热电煤场平整卸车业务外包服务 |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根据招标人用煤量,由投标人提供50型铲车,同时配备铲车司机和清理作业人员满足煤场作业要求。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计划用原煤量:约26万吨。 |
1000.00 |
3 |
GJDTDF2018042 |
宁晋热电石灰石粉采购 |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按买方有效通知的时间和数量分批次交货,全年365天24小时全天候。 产品名称:石灰石粉 有效成分:碳酸钙含量>90%(CaO含量≥51%),碳酸镁含量≤1.5% 粒径:325目90%通过 水分:≤0.08% 机械杂质:≤3% 数量: 暂估18000吨 |
10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不得在国家电力集团投资公司和国家电投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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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晋热电粉煤灰、炉渣及石膏(含废泥)的销售、运输 |
1. 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2. 投标人拥有符合交通、运管等规定的运输专用车辆,并提供司机证件复印件。 3. 投标人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中转库,具备配套的防护措施,中转库容能满足项目要求(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4. 近3年(2015年-2017年)完成至少2个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宁晋热电煤场平整卸车业务外包服务 |
1.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经营范围具有货物装卸服务; 2. 近3年(2015年-2017年)有服务过类似性质企业单位的业绩2个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宁晋热电石灰石粉采购 |
2013年6月至今,具有至少3个为火力发电厂供货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用户单位(省份,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 |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1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费用支付
将招标文件款项以单位名称银行账号转账至指定的银行账号,不接受个人银行账号转账。
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4730 9900 0180 1800 0014 51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 号:304121040986
备 注:注明标段简称及招标编号
2. 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联系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4)开票代码及发票邮寄地址;
(5)招标文件购买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
(6)招标文件费用银行汇款凭证。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期限内将以上6项资料,其中《招标文件购买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以Word形式,其他5项资料以扫描件格式发送到招标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以投标人公司简称及所报名标段命名。
报名资料提交后,务必电话通知联系人。
3.招标文件领取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送到购买联系人邮箱。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 2018年7月31日(暂定)
截标/开标地点: 石家庄(暂定)
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开标前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要求:于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递交分别密封的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包封A”(技术文件)、“包封B”(投标报价)、“包封C”(商务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不得含有报价)、投标报价电子版及单独密封的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佟利
电 话:0311-85919048 17732166776
E-mail:ZHBFWZHX@163.com
石家庄东方热电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
附件1:招标文件购买单位登记表
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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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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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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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 - (四位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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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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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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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 |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 |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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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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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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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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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标书费发票将于开标时交与投标人。 |
说明:此表中各项必须真实填写,不能出现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