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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环境监管执法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18-07-05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环境监管执法设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专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环境监管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保监测设备

采购单位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18年07月05日 09: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05日 09:00至2018年07月11日 15:3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供应商网站自行下载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5日 13:30
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401会议室
预算金额¥67.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兵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32410
采购单位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佳林 0431-89175566
代理机构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兵 0431-84532410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环境监管执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环境监管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ZCH2018-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兵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324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张佳林 0431-891755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兵 0431-8453241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环境监管执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H2018-50

2.项目名称: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环境监管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无人机航拍设备、测距仪器、便携式流量计、彩色复印机等一批。具体配备明细及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人民币陆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672,800.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环境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标的相关产品。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6.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投标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3投标人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6.4投标人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5投标人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在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内)。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11:30—13:00午休除外)9:00-15:3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A区401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壹万元(以人民币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5楼A区)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投标人须将转账凭证同采购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一并附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长春日报》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6楼A区

联系人:李兵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标的相关产品。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09:00至2018年07月11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网站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网站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40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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