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18年哈大高铁车站及隧道4G分布系统购置项目,(招标编号:CULN-2018060002),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邮电器材东北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哈大高铁车站及隧道4G分布系统,包括:2017年联通辽宁大连业务区哈大客专高铁站台LTE网络室内覆盖工程4G分布系统、2017年联通辽宁大连业务区哈大客专高铁隧道LTE网络室内覆盖工程4G分布系统、2017年联通辽宁鞍山业务区哈大客专高铁隧道LTE网络室内覆盖工程4G分布系统、2017年联通辽宁营口业务区哈大客专高铁站台LTE网络室内覆盖工程4G分布系统、2017年联通辽宁营口业务区哈大客专高铁隧道LTE网络室内覆盖工程4G分布系统、2017年联通辽宁辽阳业务区哈大客专高铁站台LTE网络室内覆盖工程4G分布系统。预算金额232.62万元(不含税)。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提交所有采购内容。
交货地点:辽宁省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出现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价格得分由高到低、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综合排名)。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2名,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全部投标,本次招标失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017年联通辽宁大连业务区哈大客专高铁站台LTE网络室内覆盖工程4G分布系统最高投标限价为26.14万元(不含税);
2017年联通辽宁大连业务区哈大客专高铁隧道LTE网络室内覆盖工程4G分布系统最高投标限价为116.19万元(不含税);
2017年联通辽宁鞍山业务区哈大客专高铁隧道LTE网络室内覆盖工程4G分布系统最高投标限价为29.49万元(不含税);
2017年联通辽宁营口业务区哈大客专高铁站台LTE网络室内覆盖工程4G分布系统最高投标限价为33.14万元(不含税);
2017年联通辽宁营口业务区哈大客专高铁隧道LTE网络室内覆盖工程4G分布系统最高投标限价为15.62万元(不含税);
2017年联通辽宁辽阳业务区哈大客专高铁站台LTE网络室内覆盖工程4G分布系统最高投标限价为12.04万元(不含税);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1.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
2.2投标人具备与铁路相关管理单位签署的,具有哈大高铁(辽宁段)沿线隧道及车站施工许可性质的合作文件或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网络资产产权证明;
2.3投标人具备铁路局颁发的项目经理证、现场防护员证、驻站联络员证;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服务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上报省通信管理局审批后,两年内不得参与辽宁联通公司招标采购项目。将供应商列入辽宁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上报联通集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7月5日14时0分至2018年7月10日14时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点击购买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费电汇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NLTZ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正文中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招标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并核查到款后(因银行交换电汇数据时可能存在时延,请投标人预留充足的电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费未到账的,代理机构将驳回投标人的报名申请),开放下载招标文件权限,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可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需以投标人银行账户电汇,不收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13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106号综合楼210会议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3.1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3.2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cq.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电子招投标要求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等。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010-6084406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57号
联系人:张东阳
联系电话:024-22808953
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24-22711127
招标代理:邮电器材东北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106号
联系人及电话:徐杉杉(获取标书及保证金事宜) 024-25647847
杨晓曦(招标投标事宜) 18604055877
李兴武(招标投标事宜) 13124250618
账户名称:邮电器材东北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兴顺支行
账号:024900108110902
电子邮件:LNLTZB@163.com
合作方门户网站电话:010-67882255-3-8-2
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3-3-2
招标代理机构:邮电器材东北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
| 发布单位 :辽宁省分公司本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