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州门司镇(彭市集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州门司镇(彭市集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资发改批【2018】2号、资发改批【2018】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和居民自筹。招标人为资兴市州门司镇,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资兴市州门司镇(彭市集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资兴市州门司镇镇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为3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彭公庙新村牌楼处为起点至塘家湾路口为重点的道路油路、人行道改造;排水管网铺设,路灯及控制电路安装;道路两旁绿化等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招标范围:资兴市州门司镇(彭市集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施工(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且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6个月(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以供查询),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期内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数量在9 家(含9 家)以内时,确定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当投标人数量超过9 家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9 家入围单位。
4.4 抽取9 家单位入围方式:按照投标保证金顺序(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清单顺序)为投标人代表号码,放入相应数量的号码球,由招标人代表依次抽取9 家入围号码,对应的投标单位为入围单位。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柒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7. 澄清答疑
7.1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
7.2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和踏勘;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有关费用投标人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8.2纸质标书,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9室第六 开标室
8.2 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资料费:400元/套,售后不退。
8.3未足额缴纳资料费或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4 按郴建发[2017]53号文的相关条款。投标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资兴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35-3227885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兴市州门司镇
地 址:资兴市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735-316032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组成员:周 晶 刘远 梁大坤
联系电话:0735-2266598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35号鑫沙苑A2栋207室
邮 箱:833951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