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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书堂大道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06     浏览:8    
核心提示:望城区书堂大道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WD-EBA-C10001/CS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望城区书

望城区书堂大道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WD-EBA-C10001/C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城区书堂大道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7】33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书堂大道改扩建工程起于丁字联络线与京阳大道交叉口,终于现状的书堂大道与航电大道交叉口,路线全长约5.4公里,路线大致呈为南北走向,利用现状京阳大道改扩建长度约1.0km,其余约4.4km利用现状书堂大道改建,依次与现状丁字联络线、064县道、航电大道相接,总投资额约4.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亿元。

2.2技术标准

采用一级公路设计,设计速度60㎞/h,道路全长约5.4km,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2.3勘察设计周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0天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初勘、详勘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设计部分: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备案证明;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5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60个月内有效,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2.7km的一级及以上级别公路类似勘察设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项目经验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业绩可以为一条(含一条)2.7km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业绩;也可以为一条(含一条)2.7km及以上公路勘察业绩和另一条(含一条)2.7km及以上公路设计业绩相加];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3);

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本项目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拟投入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或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在职人员,须提供(2018年4月-2018年6月)连续3个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者投标人注册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省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尚不具备社保证明材料的证明文件,并由投标人注册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省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服务指南”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6.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5.2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到保函托管银行办理提交手续,托管银行出具《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保函原件由托管银行保存,保函提交有效时间以托管银行签收时间为准。

托管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一楼

    6.5.3银行投标保函提交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示的《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为准。投标人及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5.4投标文件中应包含《银行投标保函》和《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 7 10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7.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4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8、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 26 900(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8.3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由独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资料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同时提交如下资料原件供查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需提供);

5)关键岗位人员职称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

6)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即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由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社保证明);

7)业绩(包括投标人业绩和关键岗位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要求的业绩时,还必须另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来补充说明。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需列详细清单。没有提供上述原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如果上述资料原件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10、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是否中标,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均不给予补偿。

11、其它

为防止挂靠行为,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设计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未经招标人允许,绝不更换;保证不出借资质,如存在挂靠行为,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银行保函,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

13、招 标 人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4、备案及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备案及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06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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