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金石桥镇棚户区综合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金石桥镇棚户区综合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批[2018]28号和隆发改[2018]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隆回县金石桥镇,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回县金石桥镇棚户区综合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隆回县金石桥镇。
2.3 规 模:金南路养路班至S219省道新路口、金桥路鸭田叉路口至高架桥。主要施工范围包括临街立面美化,雨水、污水管改造,人行道及路灯改造,街道两边绿化等及其他工程。总投资约1297.58万元。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的证书必须真实有效且能在省级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在网上查询真伪的,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劳动合同及从2018年3月-2018年5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以上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起止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④证书在省级建设人力资源网或相关网上查询不到且没有提供证件核发部门相关证明文件的。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证书应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及执行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隆回县建设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处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领取资料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如下证件资料原件:
①单位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可通过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⑦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
⑧拟任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从2018年3月-2018年5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⑨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交,则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⑩省外企业应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上述资料①、②留原件,其余资料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资料提供一套,须和投标文件中资料一致。逾期不予办理。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7月 30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lhjgz.com)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297586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中标之后,整个施工过程中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业主单位同意。
10.4中标公司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通知隆回县国税局、地税局管理人员确定该项目的税及申报缴税方式,执行隆办发【2017】2号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回县金石桥镇 招标代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隆回县金石桥镇金南街1号 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阳光家园对面
联 系 人:龚冰 联 系 人:刘莹莹
电 话:18166151616 电 话:18944901158
邮 箱:69480145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