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群益路公益村安置房项目(5#、7-8#、10-11#楼)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随机抽取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招标人名称:衡阳市雁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24号(雁峰区政府对面)
二、比选条件
雁峰区群益路公益村安置房项目(5#、7-8#、10-11#楼),该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8】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衡阳市雁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1、项目地点:衡阳市雁峰区公益村王家坪组与张家冲组交界处。
2、投资额度:计划投资约2300万元。
3、建设规模:项目一期占地面积11245平方米(约16.86亩),总建筑面积为20240平方米。
4、招标代理范围:项目施工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随机抽取法执行。随机抽取靠前的1-3个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资格审查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合格时,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当三名候选人均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组织随机抽取。)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有工程招标代理经营范围,衡阳市外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信息登记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通过的专职人员。
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部门当月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7月9 日~2018年7月 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专职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湖南省动态监管平台通过的专职人员职称证、无行贿犯罪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衡阳市石鼓区环城北路101号)报名。
六、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
1、随机抽取时间:2018年7月10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即为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时间)。
2、随机抽取地点: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衡阳市石鼓区环城北路101号),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招 标 人:衡阳市雁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24号(雁峰区政府对面)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0734-860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