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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高桥动力中心脱硫废水治理+脱硫废水处理成套设施+1套1套脱硫废水处理成套设施招标

   日期:2018-07-10     浏览:1    
核心提示: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委托,对高桥动力中心脱硫废水治理1套脱硫废水

    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委托,对高桥动力中心脱硫废水治理1套脱硫废水处理成套设施所需1套脱硫废水处理成套设施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728-5509-8389-B1

    2.项目内容:高桥动力中心脱硫废水治理1套脱硫废水处理成套设施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废水处理系统\5m3/h PH值6~9 SS≤70mg/L
1.00
包1-废水处理系统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0月31日、储运二部驻凌桥设备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承诺书):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全部到货(提供承诺书)。 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书)。 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提供承诺书)。 6.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并具有ISO14000认证证书。 7.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业绩和装备能力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8.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以上。 9.截止投标之前(以标书售卖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必须具有5套及以上燃煤电厂电子絮凝技术处理废水且已投运的业绩,以上业绩需如实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签字页复印件和供货清单;提供3套及以上燃煤电厂电子絮凝技术处理废水运行良好业绩证明(由使用业主方提供并盖章)。 10.出水指标项必须全部满足《高桥石化有限公司动力中心脱硫废水治理--脱 硫废水处理成套设施(询价书)》内表3.3-2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 11.水质指标 出水水质 pH值 6-9 SS mg/l ≤30 总镉mg/l ≤0.1 总汞mg/l ≤0.02 总铅mg/l ≤1.0 总砷mg/l ≤0.5 总铬mg/l ≤1.5 总镍mg/l ≤1.0 总锌mg/l ≤2.0 CODcrmg/l ≤50 硫化物mg/l ≤1.0 12.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所有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 13.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承诺书):接受招标人的付款方式((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15 %,在图纸交付并经设计确认后 30 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2)甲方在设备全部到货后的 30 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 25 %,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合同进度款。 14.(3)在取得业主组织的环保达标考评验收合格后证明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0%)后,甲方将合同总价款的 50 %,9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4)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10 %,质保期期满经确认质量无异议后,甲方在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7月10日8:00时至2018年7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9号石化物资大厦2层上海招标中心。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1日09:3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9号石化物资大厦2层上海招标中心。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7月31日09:30时前与赵园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施汉良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和系统操作等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本标为电子招标,需从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请咨询400-819-8786。 (4)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以及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的情形,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赵园
电 话:
021-58661006
电 子 邮 件:
wzzhaoyuan@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施汉良
电 话:
13816972564
电 子 邮 件:
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9日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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