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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工程马头桥镇荷叶村、金星村村级道路改扩建工程(2018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7     浏览:1    
核心提示: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工程马头桥镇荷叶村、金星村村级道路改扩建工程(2018年项目)招标公告招标

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工程

马头桥镇荷叶村、金星村村级道路改扩建工程

2018年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XR-SY-2018ZB-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工程马头桥镇荷叶村、金星村村级道路改扩建工程(2018年项目已由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招【2018】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及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国开行贷款招标人为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工程马头桥镇荷叶村、金星村村级道路改扩建工程(2018年项目

2.2 建设地点:新宁县马头桥镇荷叶村、金星村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该项目路线全长14.047公里(含路基、路面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总投资为人民币663.9382万元,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工程马头桥镇荷叶村、金星村村级道路改扩建工程(2018年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保修期60个月。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近五年内(2013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至少完成过2个工程合同金额≥650万元、里程≥14公里公路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含路基、路面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业绩、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交在本企业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材料)。

3.3拟任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交在本企业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材料)。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根据湘交基建〔2011〕358号规定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6年和2017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5~2017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7在“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8 年7 月18 日至 2018年7 月 24 日(法定假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新宁县金石镇会展中心侧门对面艺峰图文广告四楼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本企业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本企业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缴费记录或证明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⑤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并附查询结果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总工的技术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工的相关证件都需提供原件;并都需提供在本企业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缴费记录或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查询官方网址及密码);⑦业绩证明材料:交(竣)工验收合格文件及施工合同复印件;(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⑤⑥⑦项全套一份并加盖单位原始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招标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工程现场,了解工程情况;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8   7   10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9 30 分至  10   0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邵阳市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本项目将于2018 8    7    10  00   北京时间当众举行公开开标仪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现场所需确认的资料签字认可。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出席开标仪式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件中的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1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宁县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518099689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新宁地址):新宁县金石镇会展中心侧门对面艺峰图文广告四楼

联 系 人:孙女士/杨女士

电  话:18273917793/0739-4822293(办)

监督部门:新宁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739-48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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