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2018-2020年度末梢生产工具及配套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BX-SQ-2018070005)。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本项目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2018-2020年度末梢生产工具及配套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约154万元(不含税)。
1.1.2服务地点:本溪地区。
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项目预算额满为止。
1.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选取1名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比值打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中综合排名前两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一至第二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决定排名;若综合得分且报价相同的,依照技术、商务的顺序比较单项得分决定排名次序,以得分高者优先确定综合排名。
若公示期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依法纳税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具有汽车、设备租赁(两者同时具备)等经营范围。投标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并提供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营业执照截图(包含经营范围内容的截图),若发现不符或不提供原件,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2.2投标人近三年(即2015年、2016年、2017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经营项目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2.3投标人提供近期开具的开户行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出具),需与投标人开户银行许可证(同时提供)信息一致。
2.4近三年(即2015年、2016年、2017年)无受到法律诉讼,须提供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6%(或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的下列材料之一即可a. 可提供一张16%(或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无“代开”字样;b.可提供国税登记证副本并加盖相关戳印;c.若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d.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即2015年、2016年、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合法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网站查询,同时提供截图等证明文件,对于资料不全或不能证明财务审计报告有效的不予认可;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9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本溪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投标人自行登陆网站进行文件下载;相关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联通供应商”,并将汇款凭证上传至该项目报名模块处,投标人在网站购买招标文件并上传凭证后一定要第一时间给代理公司邮箱liaoningyicheng2@163.com发送邮件并打电话进行报名确认。邮件标题为“xxx公司报名xxx项目”邮件中必须注明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税号(如投标人不提供税号将无法开具标书款发票)、公司联系人、电话,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标书款到账)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及个人名义转账)。
4.5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 户 名: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五里河支行
账 号:7105 0154 7400 1093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13时30分;
5.1.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2028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2.1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 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 当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电子招投标要求
7.1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等。
7.2 投标人可在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全过程指南。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南二马路18号
招标人派驻纪检组公开举报电话:024-4286809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2028室
项目负责人:王华龙
电话:18640133585
电子邮件:liaoningyicheng2@163.com
| 发布单位 :本溪市分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