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汝城县移动生产调度楼建设工程于2018年6月21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做如下补遗、澄清:
一、现补充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附件),已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zggzy.czs.gov.cn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工程量清单以此次发布补遗、澄清的附件为准。
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澄清、补遗以下内容:
3.1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现修改为:
-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补充通知》(湘建价建〔2014〕35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一)〉的通知》(湘建价建〔2016〕8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2016〕134号);《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8]101号)及现行相关配套文件。
- 第二部分商务标部分格式附录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8]101号),原招标文件中相关处做相应修改。
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8]101号)请投标单位按现行文件要求计取,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关处做出相应修改。
四、汝城县移动生产调度楼建设工程施工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第十一室第374开标室。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07月30日17时00分”。
招标人: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郴州市汝城县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