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公司
中心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青招字2018-061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18】1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按合同执行;
2.2采购内容:临时机房环境搭建、机房装饰装修、机房供配电系统、防静电地板防雷接地、机房空调、新风系统、消防报警及灭火系统、环境监控系统、机柜及KVM系统、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等;
2.3计划交货期:80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7月14日、15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介绍信或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楼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
自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日 ,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日 ,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开标厅。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及《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www.qhcxz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购买文件联系人:麻长鑫
电话:0971-6130761
业务联系人:李美娜、李荣君
电话: 0971-6144811
传真: 0971-6144811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账号:82010000000018968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