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洋泉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洋泉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已由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投[2018]19、20、21、22号文批准招标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配套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常宁市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常宁市洋泉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
2.2建设地点:常宁市洋泉镇
2.3建设内容规模:
一标段:常宁市洋泉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包括新建安置房13万平方米,集中安置412户,新建2所幼儿园,建筑面积分别为3200平方米,共6400平方米,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处面积14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小区水、电、路、绿化等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8161.8万元。
二标段:新建道路21条,新建桥梁11座,新建规模为4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一处,新建停车场一处面积为14420.00平方米,设置停车位400个,并配套建设供水管网、强弱电网、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8497.8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设计部分达到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标准,施工部分达到要求的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能力,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颁发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配备(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1月-2018年6月)社保证明及查询网址及密码】。
3.3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能力,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颁发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配备(施工员7人、安全员7人、质量员6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1月-2018年6月)社保证明及查询网址及密码】)。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和相关官方网址下载资料;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提供公告期间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企业、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6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均接受联合体投标.
属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应确定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3.6.2整个合同的实施须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须对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各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 8月 10 日9 时00分(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7月 11 日至2018年 7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各成员同时使用CA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下载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费400元/份,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286668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新村路60号
联 系 人:欧三成
电 话:15200516611
招标代理: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话(传真):0734-82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