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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煤气化工厂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1     浏览:0    
核心提示:太原煤气化工厂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XT-2018-113-ZC招标编码:CBL_20180711_10098774
 

太原煤气化工厂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XT-2018-113-ZC 招标编码:CBL_20180711_100987741
开标时间:2018-07-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气化工厂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以太原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会议纪要【2018】35次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原气化工厂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2.2 项目地点:太原气化工厂区

2.3 项目规模:废物名称:精(蒸)馏残渣;废物类别:HW11;数量:约2000吨。本次废物处置量为估算量,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处置量为准。

2.4 招标内容:对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的处置方案制定与报批、危险废物产生地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运输与二次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及全过程监管等;具体危险废物处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招标编号:YXT-2018-113-ZC

2.8 项目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服务内容危险废物类别,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运输车辆企业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许可,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服务内容危险废物类别,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咨询和监管服务。

3.3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环保类执业资格;提供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业绩(以处置合同为准);

3.5 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浏览打印件(含网页网址、信用查询内容等清晰完整,打印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

3.7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 月  11 日至2018年 7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信用记录查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均需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A区6层 )报名。经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4.2 经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  7 月  11 日至2018年 7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A区6层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7  月 31 日 15 :00 整,地点为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 B区13层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东沺三巷3号  邮 编:0303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351-601947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B区13层 4号   邮 编:030012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51-7553762       传 真:0351-7554001

电子邮件:sx_yongxintong@163.com

网 址:http://www.sxyxtzb.com

开户银行: 农行山西省分行晋阳支行
帐 号: 04-033001040017344

 

2018年7月11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招投标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签署、主办、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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