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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恰卜恰镇新寺路、平安路及新平路和贵南东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2     浏览:0    
核心提示:共和县恰卜恰镇新寺路、平安路及新平路和贵南东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共和县恰卜恰

共和县恰卜恰镇新寺路、平安路及新平路和

贵南东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共和县恰卜恰镇新寺路、平安路及新平路和贵南东路道路工程监理 已由 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投资【2016181、南发改投资【201617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海诚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青海诚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共和县恰卜恰镇新寺路、平安路及新平路和贵南东路道路工程监理

2招标编号:永明(QH2018011

3、建设地点:共和县恰卜恰镇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附属工程的监理

5、计划工期: 20188620191031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施工的监理

7、质量目标: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3.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至2017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省外投标人需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持法人介绍信于2018714日至2018718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8号房)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830930分,地点为海南藏族自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新区政协路青海银行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海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诚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共和县恰卜恰镇

联系人: 姚先生

电话:  0974-8510505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8号房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431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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