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开福区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发[2018]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开福区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开福区科大佳园南侧。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为7176.3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936.70m2,地下建筑面积1230.60m2,建筑高度23m。
招标范围:完成开福区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工程造价:约4600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监理服务期: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4 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3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入围业绩。
3.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参照湘建建[2015]57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2个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有在监项目。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担任关键岗位人员;
3.7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同时其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在本省的在监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上查询。
3.8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在最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违法记录或发生过一般、较大或重大、特大质量安全事故 。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0其他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不良诚信行为的依据,停止不诚信单位对开福区政府投资项目3个月的投标:(1)对招标项目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但未递交投标文件的;(2)授权委托人或法人缺席开标会议现场的;(3)一个年度内,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两次迟到或两次未带身份证原件的;(4)其他不良诚信行为。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3号《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与比较,从监理大纲、现场监理部机构、信誉、投标报价等四个单项评分,按最终得分高低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5.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
账 号:800159739311018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开福区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监理”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7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18年 7 月 13 日~2018年 8 月 2 日登录长沙市开福区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澄清答疑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 7 月 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以匿名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人邮箱289690458@qq.com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开福区网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8 月 3 日14:3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次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市开福区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行政监督
监管部门:长沙市开福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