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8年汕头海关基层单位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PZH018D094)公开招标公告 |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
| 采购单位 | 汕头海关 | ||
| 行政区域 | 汕头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16日 14:1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7月16日 10:19至2018年07月23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07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 预算金额 | ¥146.508461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4-88198745 | ||
| 采购单位 | 汕头海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汕头市珠江路3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女士 0754-8819874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蓝工 0754-88866333 |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汕头海关基层单位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PZH018D094)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汕头海关基层单位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PZH018D09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ZH018D0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1987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海关
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4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0754-881987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蓝工 0754-88866333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概况:本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对汕头海关总关和下属基层单位的消防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及检修维护,确并保新增及现有设备均能正常使用。内容包括拆除原有火宅报警系统,重新设计和安排新的报警系统,修复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联动启动线路,保养消防水泵,修复相关的联动启动、停止水泵等功能,更换已无法正常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设施,增补ABC型干粉灭火器和消防箱内配套枪头、老化水袋,建设龙湖办公大楼消防水池,增配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器材,对已过有效期消防产品(防毒面具)等进行更换,改进完善现有消防火宅自动报警系统,在报警系统里增设消防广播及消防电话等。详细的招标范围界定及内容见工程预算书及有关施工图纸。
2、项目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项目投标限价: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65,084.61元(其中,龙湖办公楼消防系统改造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82,076.56元,海城办消防系统改造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9,017.53元,龙湖办公楼地下消防水池改造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97,491.29元,工程设计费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6,499.23元,消防第三方检测费(暂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22,827.05元(其中,龙湖办公楼消防系统改造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61,614.26元,海城办消防系统改造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5,147.00元,龙湖办公楼地下消防水池改造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79,566.55元;工程设计费和消防第三方检测费按预算金额报价,工程设计费按人民币36,499.23元进行报价,消防第三方检测费(暂估)按人民币20,000.00元进行报价,工程设计费在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消防第三方检测费(暂估)在项目改造完成并进行消防检测后由中标人按实支付给第三方消防检测单位),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或者报价超出限价范围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项目保修期:本项目保修期为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8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8、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6.5084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6日 10:19至2018年07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前往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二)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16日起至2018年7月23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8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9、投标人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六)开标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
(七)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八)现场踏勘: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活动,踏勘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汕头海关(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4号),往返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应根据现场环境情况编制本项目详细施工方案,并在投标时提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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