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2017年新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
网围栏及宣传牌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信招字XY2018-021
本招标项目乌兰县2017年新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网围栏及宣传牌建设项目已由乌政【2018】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现委托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网围栏及宣传牌的制作与安装;
2.2建设地点:乌兰县;
2.3建设内容:网围栏281371.4米,宣传牌1座。
2.4 建设年限:2018年08月25日至2018年09月25日;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8日至2018年07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进行线上报名,并持单位介绍信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B#写字楼1单元1231室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08月14日 09:30 时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另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未加密的光盘,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光盘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8月14日 09:30 时分,地点为: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西侧)
5.4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90977133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B#写字楼1单元1231室
邮编:810000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传真:0971-8580123
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大街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1050 3819 4554
2018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