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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供电局”三供一业“物业分离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7     浏览:0    
核心提示:清远供电局“三供一业”物业分离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远供电局“三供一

清远供电局“三供一业”物业分离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供电局“三供一业”物业分离改造项目(项目编号:0002200000038704)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建设规模:清远供电局“三供一业”物业分离改造项目施工,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876万元。

2.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英德供电局“三供一业”物业分离改造和连州供电局”三供一业“物业分离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单位

发包预算价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标书费

(元)

保证金

(万元)

1

清远供电局”三供一业“物业分离改造项目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876

/

2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法律经营,且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2

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注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外省单位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从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合格的类似项目;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7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监理、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

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近两个月内出具的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以互联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为准),告知函的主体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9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 文件的打印版);

10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1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071717 00 00 秒至2018 07241700 00秒(北京时间),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见“2.5标段划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在报名成功后,经招标代理确认,方可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2)招标文件费收取方式: 转账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保证金收款账户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李杨 020-85120177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与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投标人可开标日后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

4.3重要提醒:

(1)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www.bidding.csg.cn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报名,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4电商功能业务咨询: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07 171700 00 秒至2018 08 1509 30 00 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08 150900 00 秒至2018 08 1509 30 00 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38 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3号楼203评标室。

5.3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要求:从系统直接打印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注: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分别装订成册),保证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5.4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5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38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1518

邮编:510630

联系人:谢工

联系人:叶工

电话:0763-3468335

电话:0763-3468802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046、020-85125281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10.公告附件

(1)招标人声明

(2)异议书(模板)

(3)投诉书(格式)

(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 年07月17日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zip
附件下载:项目清单及取费标准 .doc
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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