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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一号站办公区域综合治理及三号站地面硬化治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8     浏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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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一号站办公区域综合治理及三号站地面硬化治理招标公告
来源: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8-07-18

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

一号站办公区域综合治理及三号站地面硬化治理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具体位于胶南路与胶州路交汇处,热力公司一号站办公区域及三号站内,1)由于一号站办公区域设施陈旧,已不能满足办公需求,需进行相关治理。2)为满足场区内规范化建设,做好防尘治理,现需对热力公司三号站进行地面硬化。

1.2.招标范围:

包括一号站办公区域老旧道路拆除后恢复、供热服务大厅治理以及办公区域内部墙面治理,三号站地面硬化治理等。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

3.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未有、行业、集团公司、山东公司、华能日照电厂的不良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本项目禁止分包。

3.1.10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申请人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地位,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
    3.2.2.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申请人在近五年完成至少3项类似本项目工程且运行良好的的业绩。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4.3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7月18日8:30起至2018年7月23日11:00止,登陆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有意向的申请人以上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进行核查,核查原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最终确定参与投标的申请人,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可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4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4.4.1获得招标文件时,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4.2招标文件费:0元。

★备注:本招

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

一号站办公区域综合治理及三号站地面硬化治理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具体位于胶南路与胶州路交汇处,热力公司一号站办公区域及三号站内,1)由于一号站办公区域设施陈旧,已不能满足办公需求,需进行相关治理。2)为满足场区内规范化建设,做好防尘治理,现需对热力公司三号站进行地面硬化。

1.2.招标范围:

包括一号站办公区域老旧道路拆除后恢复、供热服务大厅治理以及办公区域内部墙面治理,三号站地面硬化治理等。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

3.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未有、行业、集团公司、山东公司、华能日照电厂的不良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本项目禁止分包。

3.1.10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申请人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地位,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
    3.2.2.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申请人在近五年完成至少3项类似本项目工程且运行良好的的业绩。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4.3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7月18日8:30起至2018年7月23日11:00止,登陆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有意向的申请人以上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进行核查,核查原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最终确定参与投标的申请人,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可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4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4.4.1获得招标文件时,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4.2招标文件费:0元。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媛                        

电话:0633-3362267

邮箱:chbjjzx@163.com        

                        招 标 人: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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