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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东芒水足塘至寨岗路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8     浏览:0    
核心提示:连南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东芒水足塘至寨岗路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BJJZCGQY2018012)

 

连南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东芒水足塘至寨岗路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BJJZCGQY2018012)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连南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东芒水足塘至寨岗路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BJJZCGQY2018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东芒水足塘至寨岗路灯建设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项目性质

交货、完工期

付款方式

连南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东芒水足塘至寨岗路灯建设工程

政府采购

1. 合同生效之日起  10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1、工程进度完成50%以上,可申请合同总金额的30﹪。

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

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1年后,无息支付合同总价的5﹪。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8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如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代表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报名登记、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自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止(每天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如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8年7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信息

开户名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南支行

账号:4405 0176 1301 0000 0003

(4)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BJJZCGQY2018012投标保证金”字样。(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致使银行无法查核该公司的保证金递交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期间(每天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详细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二楼38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8日10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详细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8月8日10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详细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谢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9229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房先生。

联系电话:0763-8663383。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城建大厦三层西面。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92292。

传真:0763-3392292。

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府前路县政府综合大楼411室。

联系人:房先生。

联系电话:0763-8663383。

传真:0763-8663232。

邮编:513300。

 

 

发布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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