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波浪模型数值模拟计算及物模试验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T018JFR143C11506BD/ZBDL-2018294
2.2项目名称: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波浪模型数值模拟计算及物模试验研究项目
2.3项目概况:通过数学模型、物理模型试验,研究龙安项目的厂区护岸在不同水位、不同方向、不同重现期波浪作用下爬坡和越浪情况,验证厂区护岸整体布置方案及厂坪标高的合理性,并对平面布置方案及高程设计进行优化,为厂区护岸的设计和龙安项目的安全分析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2.4招标范围: (1)开展波浪数值模拟计算,通过数学模型模拟海域波浪的传播变形、折射绕射、衰减等过程,给出包括100年一遇高潮位+100年一遇波浪、最高天文潮+100年一遇增水+100年一遇波浪、设计基准洪水位+可能最大台风浪在内的不同设计水位及相应波浪组合作用下,工程海域波高分布及厂址前沿波浪特征值(H1/100、H1%、H4%、H13%、T、L),为波浪整体物理模型试验提供输入,并与物理模型试验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2)在数值模拟计算的基础上,开展波浪整体物理模型试验,模拟厂区护岸在不同设计水位及相应波浪组合作用下波浪的传播、变形及爬高和越浪情况,量测越浪水舌厚度、越浪落点及漫流情况,验证厂区护岸整体布置方案及厂坪标高的合理性。
(3)在设计基准洪水位与可能最大台风浪组合工况下,分别按不允许越浪和相关规范要求允许最大越浪量考虑,对护岸平面布置方案及高程设计提出优化建议,在与总体设计单位充分沟通后,再完成必要优化试验,最终给出合理的设计方案。
以技术任务书中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为准。
2.5项目地点: 龙安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 (1) 2018年9月15日前,提交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并通过专家评审;
(2) 2019年4月30日前,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且修编后的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波浪模型数值模拟计算最终成果报告;
(3) 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且修编后的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波浪模型物模试验研究最终成果报告。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如二者标准不一致,按标准高者执行。
2.8最高投标限价:无。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波浪模型数值模拟计算及物模试验研究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两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8年7月 18 日 15:00 —2018年7月24日17: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8月28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项目经理资格: 应具有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并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具有波浪模型数值模拟计算及物模试验研究类似项目业绩。
(7)其他要求:无。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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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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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 编: 100840 联 系 人:李雯 电 话: 010-88023404-804 传 真: 电子邮件: cathina@163.com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