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贫困自然村通水泥路施工监理招标补充修改公告(四)
各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2.2建设标准”中增加“总投资额14312.8171万元”;“2.3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12个月”将“保修期12个月”删除;
招标文件中投标书附录表中“序号3.施工服务期,其中: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将“施工准备阶段”删除。
现因此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时间不足15天,故将开标时间更改如下:
原招标公告中 “6.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 年7月31日12:00前(北京时间)”变更为“6.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 年8月6日12:00前(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15.1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10点30分”变更为“15.1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7 日10点30分”, “18.1开标时间:2018年8月1日10点30分”变更为“18.1开标时间:2018年8月7日10点30分”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