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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镇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20     浏览:0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莲花镇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投字2018(

 

     本招标项目莲花镇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投字2018(12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岳麓区莲花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莲花镇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位置沙市岳麓区莲花镇;

3、资金来源:自筹;

4、项目概况:将全镇范围内12个村(社区)的21.4702公顷的建设用地(全部为村庄)作为拆旧区,规划复垦新增农用地21.4702公顷,包括建筑垃圾处理、土地平整、耕作层恢复、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持等工程。项目投资估算为2508.3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用约2111.57万元,其他费用291.35万元,耕种补助费33.37万元,不可预见费71.02万元。

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及竣工后的工程质量保修,其中:①本次招标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现场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审核的施工图范围为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计划工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8、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湖南省外设计单位在湖南省需设有分支机构;

2、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甲级设计资质并在湖南省土地综合局备案,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如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农田水利专业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20181月至2018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

4、专业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如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农田水利专业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

5、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设计项目部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业设计人员2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年内连续3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

7、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8、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9、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服务指南”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10、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1、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到保函托管银行办理提交手续,托管银行出具《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保函原件由托管银行保存,保函提交有效时间以托管银行签收时间为准。

托管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一楼

12、银行投标保函提交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公示的《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为准。投标人及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3、投标文件中应包含《银行投标保函》和《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1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20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 )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725(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留意。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820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长沙市岳麓区网》http://www.yuelu.gov.cn

八、行政监管:长沙市岳麓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九、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另外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窗口进行办理)

与设计相关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和业绩信息不需入库,但开标时要携带原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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