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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及公共停车场项目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20     浏览:0    
核心提示:长沙高新区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及公共停车场项目配电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长沙高新区交警大队业

长沙高新区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及公共停车场项目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高新区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及公共停车场项目配电工程 已由  长高新管发计[2014]189号文、长发改[2014]9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区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及公共停车场项目配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 岳麓大道与明湖路相交的西南角 

2.3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23419.26㎡,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7971.23㎡;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448.03㎡。 

2.5  工程造价:  约250万元    

2.6  工期要求: 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本项目约定保修期三年  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本项目约定保修期三年  本项目适用此条

2.9  招标范围:  1、室内10/0.4KV变、配电所工程。2、配电网通信工程;3、室外10KV双电源线路工程;

1、室内10/0.4KV变、配电所工程:包括①10/0.4KV变、配电所设备(包括高低压柜内所有出台设备元器件)及安装调试工程(不包含低压负荷开关后出线路部分);②电所土建路由工程:变、配室内地面及电缆沟,配电间装饰、配电间电气防火封堵等,配电间室内照明及通风、配电间电气、设备接地工程及地下室高低压管网桥架工程等;③室内10KV综合自动化系统、调试、验收工程和送电工程(包括送电工程所需模拟图制作、绝缘垫、绝缘安全用具、通讯移动信号覆盖、安全标示牌、除湿设备、消防设施等);

2、配电网通信工程:含①室外(红线内外)配电网通信线路工程施工、调试、验收;②室外(红线内外)配电网通信管网疏通、清淤工程;

3、室外10KV双电源线路工程:含①10KV高压线路和设备安装;②室外(含红线内外)10KV高压管网路由土建工程。

以上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2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注:对照承包资质要求,就低不就高);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 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适用此条)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5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4.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在监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8年4月至 2018年6月(开标前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省、市及高新区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在高新区范围内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其他资格要求:      /    

4.入围方式

当开标时验证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通过随机抽签方式选择10家单位入围,未入围的单位不进入评审。当验证合格的的投标人少于10家(含10家)时,则全部入围。(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  长住建发[2014]259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50000.000000 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6.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年 7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   )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7.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724 日 (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7.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810 90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10.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编制软件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5.0.0(工程建设施工投标版)2018-06-25,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造价师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93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10.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按流程完成信息入库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录入并可登陆查询;按照长沙市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由评标委员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11. 招 标 人

  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577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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