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县涔天河水厂(二期)贫困村管网延伸项目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8]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资金主要来源为 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华县涔天河水厂(二期)贫困村管网延伸项目施工;
2.2招标范围:江华瑶族自治县涔天河水厂(二期)贫困村管网延伸项目包含7个标段,重点解决沱江镇、界牌乡、涔天河镇、大路铺镇、桥市乡、桥头铺等6个乡镇20个贫困村的饮水问题,共解决37113人的饮水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834人。
本次招标共分7个标段(见2.7标段划分),每个标段的标的详见下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项目总投资:约1781.07万元;
2.4计划工期:60 天(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6保修要求: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7个标段,具体标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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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标段 |
预算标段 |
工程内容 |
金额(元) |
标段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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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标段 |
一期A线+A线+镇中营村 |
1743461.01 |
266964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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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标段 |
会和社区+鹧鸪坝村+崩塘村 |
92618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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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标段 |
一期B线+B线 |
1773441.90 |
295059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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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标段 |
大路铺社区 |
117715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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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标段 |
一期C线+C线(FM1-GC184)+CA线 |
1463236.24 |
220123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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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标段 |
先锋村+停路村 |
73799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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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四标段 |
C线(GC184-GC521)+CB线+CC线 |
1888591.00 |
28557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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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标段 |
洪源村+前进村+芝源村 |
96710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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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五标段 |
C线(GC521-GC828) |
985180.01 |
251443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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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标段 |
E线+龙造窝村 |
152925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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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六标段 |
一期D线+D线+茫海洲村 |
1590512.07 |
276931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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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标段 |
天桥村+山口铺村 |
117880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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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十标段 |
社公湾村+五家寨+木浪村 |
729378.17 |
184975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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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标段 |
车头村+赤卫村+万石洞村 |
1120375.46 |
- 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拟任施工员、安全员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5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是施工项目部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2018年1月-2018年6月),且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本投标单位的,一律按废标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3.7每个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报名必须确定标段。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28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江华县沱江镇豸山路金龙华苑卧龙园6栋5号门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5.投标保证金
1、交纳形式:银行转账
2、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几个标段,必须交几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并注明标段)。
3、递交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专管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
银行账号:4305 0171 2308 0918 8888-4622;
开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银行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银行账号:85978999910100031000458
开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永州分行
银行账号:9558831910000019771
注:(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江华县涔天河水厂(二期)贫困村管网延伸项目第 标段”,如果没注明“江华县涔天河水厂(二期)贫困村管网延伸项目第 标段”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在2018年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转入以上的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无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政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法人代表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7、评审办法
7.1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2350578。
9、招标人重大提醒
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办公室关于对全县建筑和房地产等行业税收征管实行项目库管理的通知》(江政办明电[2017]19号)文件精神(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外地建筑企业中标(成交)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在我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或子公司,并以该机构的名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在我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我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我县缴纳税费。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支付(预付)工程款,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项目管理办。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豸山路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1397468859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豸山路金龙华苑卧龙园6栋5号门面
联 系 人: 雷女士 电 话: 13874393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