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内装修与室外附属工程
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内装修与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2017]441、442号文件、龙发改投[2018]75号文件和龙发改招[2018]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龙山县司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内装修与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
2.3 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室内装修:总面积4587.6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一层大厅花岗岩铺地,墙面干挂米黄色花岗岩215.06平方米,白色石膏板二级吊顶,办公室与走廊场面800×800地面砖,墙面刷白色乳胶漆,白色石膏板吊顶,大小会议室为复合地板,木质吸间板墙面,二级吊顶等。附属设施:场地硬化2644.87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围墙381.4米,门卫及电动门21.84平方米,建设绿化用地面积1403.46平方米及绿化苗木栽种工程,场地平整机械土石方工程5000立方米。总图安装工程。本项目总投资额为4673257.31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
2.4 工期要求:7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80号令执行及合同约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00元),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5.2.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或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5.3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4日8时00分到2018年7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 ),使用CA登录“会员端”报名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2018年8月5日18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四 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43-622227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山县司法局
地 址:湖南省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建设路18号
联 系 人:李政齐
电 话:13974354909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湖南龙山县建设路16号
联 系 人:杨支跃
电 话: 1507430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