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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斗笠山镇城棚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23     浏览:0    
核心提示:涟源市斗笠山镇城棚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涟源市斗笠山镇城棚改造配套基础

涟源市斗笠山镇城棚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源市斗笠山镇城棚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涟发改审[2017]1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及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涟源市斗笠山镇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涟源市斗笠山镇城棚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涟源市斗笠山镇云盘村、香花村

2.3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神冲路、改造向阳路、新建盘江路。以上3条道路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及人行道、检查井、沉砂井、排水管道、排污管道、挡土墙、护坡、路灯照明、绿化工程等,计划投资额约1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270 天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涟源市斗笠山镇城棚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路基、土石方、边坡支护、排水、绿化、路灯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为有效),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省外建筑企业查询”中发布的入湘基本信息为准)(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近6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单位缴费凭证原件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花名册原件);

3.7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8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如省外企业所在省市无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实性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省外企业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企业所在省市没有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3.10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11投标申请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7723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并执行娄建发[2016]128号文件及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 8 13日 17:00止(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3.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3.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3.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3.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即日起至 2018年8月13日17:00止,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提出问题和要求澄清的方式:发至招标人授权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联系电子邮箱(1316962292@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政府东侧、娄底市政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在身份验证时当场提交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和格式须为招标文件中投标函部分规定的承诺书内容和格式)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为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涟源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源市斗笠山镇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73849726

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738-6420888   15367626556

 

 

 

 

2018年7月23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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