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源市紫金县供电局新建紫城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电梯工程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2018年河源市紫金县供电局新建紫城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电梯工程采购(采购编号: 0006200000044951 )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采购服务机构为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河源市
2.2 建设规模:人民币35万元。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技术规格与图纸经双方确认,并且款项到位后并接建设单位生产通知单后70天内交货。安装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进场安装40日内竣工。
2.4 标的划分:本项目设置1个标的。
2.5 采购范围:本工程为采购施工总承包,预算包含1台乘客电梯设备购置费、安装费、税费等相关费用。总概算35万元。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以及完成询价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2.6 标的物清单如下:
序号
品类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采购数量(台)
标包号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特殊包
备注
1
机械类
乘客电梯
35
1
1
35
35
否
1、本工程为采购施工总承包,预算包含设备购置费、安装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2、最高投标限价以下且报价人报价不低于其成本(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85%以下的需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报价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河源供电局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项目所在单位正式发文为准)。
5
在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约、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因不良行为受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单位公开通报的。
6
若报价人(包括报价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报价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报价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7
报价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对于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需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8
报价人必须为本采购项目产品的制造商或经产品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需出具电梯制造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函,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
9
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如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
10
报价品牌制造商商标要求:要与母厂商标一致,不接受贴牌及不允许有前后缀及衍生商标产品。
11
报价人所投产品其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并广东地区或设置有长驻维修保养机构(提供常驻机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常驻机构租赁合同证明等材料)。
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报价响应者,请于2018年07月25日17时00分00秒至2018年07月30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招标专用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www.bidding.csg.cn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报名,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供应商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采购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询价文件,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2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部分“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①询价文件费采用转账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②询价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询价文件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③标书费收取联系人:
李杨:020-85120177
④注意事项:
a)供应商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询价文件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b)询价文件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询价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采购文件指定账户(询价文件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供应商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采购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询价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供应商可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服务大厅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
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2)投标保证金(如有)需在购采购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报价响应文件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
供应商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供应商的采购报价函、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商务响应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采购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具体以电子商务系统中采购响应文件规划为准)。
(1)电子版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7月25 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询价开始时间):2018年08月07 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8月07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08月07日09时30分00秒。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源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1 楼开评标室(河源市市区新塘村老广梅路)
5.2 采购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要求:详见询价文件要求。
5.3 采购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
(4)供应商未按要求对采购响应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网站上发布。
7. 业务咨询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潘工/丘工 联系电话:13926606543/18676060995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046、020-85125281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备注:如咨询本项目业务情况的请拨打公告中采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采购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10.公告附件
附件1:异议书(模板).doc
附件2:投诉书(格式).doc
附件3: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2.2.docx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