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邵县龙溪铺镇煤矿开采区历史遗留矿井水重金属污染处理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邵县龙溪铺镇煤矿开采区历史遗留矿井水重金属污染处理工程已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新发改投【2018】50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邵县迎光乡,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邵县迎光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邵县龙溪铺镇煤矿开采区历史遗留矿井水重金属污染处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新邵县龙溪铺镇煤矿开采区;
2.3 规模:建设矿井水处理站一座及附属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应急调节池、一级平流沉淀池,二级平流沉淀池,排水渠,上清液池及污泥浓缩池、操作房、污泥脱水房,厂区排污管、道路及绿化等。总投资约93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及湖南省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新邵县龙溪铺镇煤矿开采区历史遗留矿井水重金属污染处理项目建安工程;包括矿井水处理站一座、应急调节池、中和池+絮凝+一级平流沉淀池、氧化池+絮凝池+二级平流沉淀池、排水渠、上清液池及污泥浓缩池等矿井水处理站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所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需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1月-2018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公告期间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下午16点00分前,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托管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其投标担保无效。
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标段)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7月25日~2018年7月3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领取资料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5日~2018年7月30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止,由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凭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持以下原件到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邵阳市办公地点(邵阳市敏州西路鸿祥花园三栋二单元401室)领取暗标资料,资料费400元/套。
- 公告期内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 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未按以上要求获取暗标资料的其投标无效。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5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标室见一楼大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本项目的行政监督为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与复杂性,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报名前委派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进行现场踏勘调查(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10.2中标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全勤上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对项目部组成人员上岗情况严格考勤。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邵县迎光乡
地 址:新邵县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18973996268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 系 人: 曾工
电 话:18673982599
电子邮件:hnzpsy@163.com

